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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通光线缆通光线缆(SZ:300265)2023-12-13 18:1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江苏通光电子 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经具备推荐资格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忠先生、张强先生、雷建设先生和徐军先生等 4 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 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