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 观、独立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宁波奉化兴奉国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 保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公司 基于自身及兴源环保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交易的定 价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 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