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意见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陈绍鹏先生、周庆 彤先生、吴宣立先生和万小骥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同意豁免公司对其负有的债务本金,同时将《补 充协议》列明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包括已经归还的借款本金部分)所对应 的利息从相关借款起始日起修改为零息,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