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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ST佳沃*ST佳沃(SZ:300268)2024-01-25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并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