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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ST佳沃*ST佳沃(SZ:300268)2024-01-25 19:02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 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 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事务部负责保 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会议的提议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会提议时; 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5、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6、总经理提议时; 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