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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ST佳沃*ST佳沃(SZ:300268)2024-01-25 19:02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公司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 1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 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