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夏明会、谭骅 2023 年 8 月 29 日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何吉伦关联方占 用金额系相关并购标的承诺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