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威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3月)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4-03-18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获批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280.6028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280.602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石旭刚持股23,668,500股,持股比例59.17%[11] - 发起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00,000股,持股比例3.750%[11] - 发起人朱广信持股1,396,500股,持股比例3.490%[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8]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股东诉讼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诉讼[23] 股东质押与重大事项审议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6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5][5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8] 总经理与监事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3][7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8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6]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9] 会计师事务所与通知送达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96]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8]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2]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2]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