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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和晶科技和晶科技(SZ:300279)2023-12-29 19:0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