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第五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 第六条 信息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