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雄、潘岭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违规情况 -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发布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2] - 杨雄、潘岭松是违规主要责任人,违反《信披办法》规定[3]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2024年2月23日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3][4] - 相关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公司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
违规情况 -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发布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内容与事实不符[2] - 杨雄、潘岭松是违规主要责任人,违反《信披办法》规定[3] 监管措施 - 江苏证监局2024年2月23日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3][4] - 相关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公司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