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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苏交科苏交科(SZ:300284)2024-04-15 21:37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6]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资料提前三日提供[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流程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1] - 制定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5] 资料保存与保密 - 保存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十年[14]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5]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 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