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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诺生物三诺生物(SZ:300298)2023-12-29 20:34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至少于会议召开前 3 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 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 出席,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应当事前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 第 1 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