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三年[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4][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三年[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4][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