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2012年3月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3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股东发行3000万股,2010年按每10股转增10股后总股本增至6000万股[10] - 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8000万股[11] - 2012年按每10股转增8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400万股[12] - 公司首次授予(调整后)激励对象1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44亿股增至1.45255亿股[13]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4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45255亿股增至1.45395亿股[14] - 公司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总股本由1.45395亿股增加至2.9079亿股[14] - 公司回购注销100.1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2.9079亿股减少为2.89789亿股[14] - 公司回购注销103.6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2.89789亿股减少为2.88753亿股[15]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裕兴转债”累计转成公司股票8232股[15]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2.674万股,总股本由2.88753亿股增加至3.75387972亿股[1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2010年转增后王建新持股2000.40万股,占比33.34%[10] - 2012年发行后王建新持股2000.40万股,占比25.005%[11] - 2012年转增后王建新持股3600.72万股,占比25.005%[1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7种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39]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42][4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7]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9]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方需为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60]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79] - 董事会决定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融资事项[80] - 对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81]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相关报告[82]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按五条标准计算值均未达30%,董事长可直接审批[86]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101]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10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每年按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向股东分配股利[10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9]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15]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3]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30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8]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35]
裕兴股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