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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4-04-22 19: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2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2]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等工作[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0] - 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2]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由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决议是否回避[23]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