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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4-04-22 19:2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会议规则 - 委员提议召开,主任委员提前三天书面通知[9]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制[10]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去职务[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1] - 有利害关系需披露并决议是否回避[12] 会议记录与保密 - 现场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秘书保存[13]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记录报董事会[12] - 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及决议保密[13] 考评流程 - 委员可调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部门配合[15] - 可质询董事、高管,相关人员及时回应[17] - 人力资源部门准备会议资料[17] - 董事及高管向委员会述职[17] - 按方案考评,根据结果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17] 制度施行 -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