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等第1 - 8项制度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中,原跌幅30%修订为20%,新增收盘价低于最高收盘价50%条件[4] - 公司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5]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7] 股东与股东大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8]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披露候选人资料有要求[8][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公司按规定解除职务[1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2][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情况有规定[1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52] 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16] - 董事会作出总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17] 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 - 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后有风控、信息披露等要求[70][7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5]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78]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9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工作[90] 内幕信息与重大事件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等属于内幕信息[10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重大事件[107]
宜通世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