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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公司章程(2024年5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4-05-13 20: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7,290,639元[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元[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7729063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童文伟等4人分别出资认购股份,比例从11.90% - 14.50%不等[18] - 公司发起人刘昱等14人合计出资6600万元,认购6600万股,占比100%[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总数25%[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8]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58] - 监事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