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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5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4-05-13 20:56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0]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还款,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18] - 公司对外担保按制度执行,董事会处分有过错责任人[19] - 个人未经授权签担保合同,公司担责后可追偿[19] - 董事会违规决议致损失,参会董事连带赔偿(异议董事除外)[19]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致公司损失,公司处分并追偿[19]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1]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大会[22]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