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相关职称需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履职规范 - 提前解除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履职应制作记录并签字[2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18] - 履职应独立公正,有影响独立性情况应回避[15]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17]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 其他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通过并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