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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达股份海达股份(SZ:300320)2023-12-12 17: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人一票[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续存[19] 选任与利害关系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通常回避表决[21]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决[22] - 审议议案不计利害关系委员入法定人数[23]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委员权利与规则执行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4] - 委员闭会可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24] - 委员可质询并评估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