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达股份海达股份(SZ:300320)2024-03-29 17:55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 - 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2] 现金分红规定 -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 20%[3] - 追加中期分红且比例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 20%[3] - 有重大投资等情况经同意可调减至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0%[4] 其他规定 - 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比例计算[4] - 四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 审议与执行 - 董、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相应比例人员同意[4]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经监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修改规划和计划需两类股东过半数表决通过[5] -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需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5]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相关上限等[5]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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