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6]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6]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可随时通知[16][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7] 细则施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