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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灿光电华灿光电(SZ:300323)2023-08-15 17:3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执行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