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或"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灿光电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1 核查意见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 表决。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芯科技")共同投资设立珠海京东方晶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