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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华灿光电华灿光电(SZ:300323)2024-08-16 19:14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与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4]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 - 公司应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5]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第一、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及登记工作[8] - 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授出[8] 各部门职责 - 股东大会审批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及变更终止,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等文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组织授予、归属等具体工作[2] - 监事会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 - 公司董事会需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审议激励对象归属条件,监事会发表意见,律所出具法律意见[10] 激励计划终止与调整情况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12]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值回购注销,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3]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离职、退休、身故、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等情况,对应限制性股票有相应处理方式[15][16][17][18][20] 其他规定 -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等条款对董高人员终身有效[21]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规定解决,不明则协商,不成则诉讼[22] -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与修订本办法[23]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 - 本计划实施接受公司纪检、监察及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和动态监管[23] - 本计划实施文件及时整理归档,实施结果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3] -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 - 本办法与北京电子控股批复激励计划不一致时以批复为准[23] - 京东方华灿光电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4年8月16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