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权与控制 - 母公司持有股份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人员管理 - 母公司对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考核占比不低于20%[9] - 母公司外派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8] - 子公司管理层固定年薪标准由母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3年内不可调[22]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递交月度财务报表[15]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5]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递交年度报告及下年预算报告[15] 权力行使 -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章程并选举董监高[6] 会计政策 - 母公司财务部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期间和核算方法[13] 规划与决策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符合母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7] - 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按母公司制度执行[20] - 子公司非对外投资等事项涉资超净资产10%或300万以上需母公司审议[20] - 经营性重大合同标的超净资产10%且超300万以上报母公司核准后签署[21] 目标责任 -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2] 审计监督 - 母公司依据审计计划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6]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按母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执行[30] 印章证照 - 子公司印章及证照由母公司总经办统一归口管理[33] - 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证章照,财务类通过集团财务部申请,非财务类通过投后管理部申请[33] 信息化建设 - 子公司信息化系统按母公司规划及标准建设[35] - 新设立或小规模子公司信息化系统由母公司统一搭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