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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凯利泰凯利泰(SZ:300326)2023-10-25 18:5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4]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18] 会议记录与通报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1] - 记录含会议召开等信息[21] - 议案及表决结果次日通报董事会[21] 保密与回避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1]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可能回避[23] 委员权利与执行 - 闭会可跟踪董事、高管工作,部门配合[26]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26]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