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生产总监、销售总 监、财务负责人、技术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