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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膜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津膜科技津膜科技(SZ:300334)2023-11-17 20:41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天津 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