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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募集说明书
银邦股份银邦股份(SZ:300337)2024-09-26 16:57

产能与市场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具备20万吨铝热传输材料产能,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35万吨[10][142] - 公司在汽车铝热传输材料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15%,消化新增产能需达22.55%[10][142] 财务状况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54%、61.19%、63.94%和66.68%[11][14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息负债余额22.82亿元,2024 - 2030年需还银行贷款18.90亿元,2026年需还13.75亿元[12][1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面非受限货币资金余额为8718.15万元[12][146] -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225643.00万元,已投入91379.28万元,尚需投入134263.72万元,资金缺口55763.72万元[13][147] - 若可转债均未转股,预计需偿付96947.50万元可转债本息[13][147] - 保守及悲观情形下,偿债资金缺口分别达0.99亿元和7.36亿元[14][148] 业务数据 - 报告期内,铝基系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9.90%、10.11%、10.44%和10.26%,募投项目达产期平均毛利率为11.72%[16][143] - 募投项目生产期第一年至第六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占整体净利润比例分别为89.04%、28.83%、19.27%、18.62%、18.01%和13.83%[17][144] - 2024年1 - 6月墨西哥地区业务占境外收入比例达31.12%[20][1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完成审价的暂定价产品销售收入累计26743.17万元[22][15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背靠背”业务应收款余额9020.42万元,1年以上账龄余额6854.72万元[23][153] - 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1.28%、81.90%、83.24%和74.69%[26][138] - 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3.15%、26.48%、24.69%和23.85%[27][139] - 报告期内金属复合材料销量分别为15.04万吨、17.03万吨、20.72万吨和11.43万吨[154]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4815.62万元、79656.44万元、100511.15万元和128886.2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3.36%、29.87%、38.86%和44.36%[155] 可转债发行 -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78,500.00万元用于年产35万吨新能源用再生低碳铝热传输材料项目(一期)[58][65][67] - 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按面值100元发行,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74][75][77] -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 -,评级展望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28][78][173] 未来展望与策略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早实现预期效益[40] - 公司将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1] - 公司完善利润分配制度明确最低分红比例保障股东回报[42] 风险提示 -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按15%所得税税率进行,若无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效益可能不及预期[18][144] - 墨西哥地区业务相关加征关税法令未来或有不利影响[20] - 军品审价或影响营收及盈利[22] - “背靠背”业务应收款未回款或影响业绩[23] - 供应商集中度高[26] - 汇率波动或影响业绩[27]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可能存在兑付风险[30] -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境外业务受反补贴等影响[158] - 铝加工行业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若应对不当会影响业绩[160][161] -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若不能及时优化升级,发展空间将受制约[162] - 可转债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可能使可转债价值降低[172] 股权与股东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21,92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13.45%,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86.55%[17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49.00%[176] - 拟收购柴国均持有的黎阳天翔15%股份,尚未完成[179] - 沈健生、沈于蓝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股17.91%、6.44%[185] - 沈于蓝持有发行人35,000,000股股份质押,占沈健生及沈于蓝合计持股比例17.49%[189]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等若发行首日与最后一次减持间隔不满六个月(含)不参与认购,认购成功后发行首日至完成后六个月(含)内不减持[32][195][197] - 独立董事及配偶等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34][197] - 持股5%以上股东若发行首日与最后一次减持间隔不满六个月不参与认购[37][19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44][1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5][19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确保必要关联交易公允[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