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3] AN148-2 号 专项核查意见 国枫律证字[2023] AN148-2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根据本所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律师担任上市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6.5398%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上市公 司已经提供的与本次重组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了《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法律意见书》")。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