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本公司已与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1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 的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6.5398%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 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 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证券 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 3、在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4、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同时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