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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公司章程(2024年4月)
华鹏飞华鹏飞(SZ:300350)2024-04-22 22: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201.2279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6201.2279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张京豫认购股份数3649.75万股,出资比例56.15%[18] - 发起人张倩认购股份数1717.30万股,出资比例26.42%[18] - 发起人齐昌凤认购股份数367.90万股,出资比例5.66%[19] - 发起人郭荣认购股份数245.05万股,出资比例3.77%[19]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7]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7]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 关联交易根据金额不同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9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10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1][11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29][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0]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5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