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贵电器: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永贵电器永贵电器(SZ:300351)2023-11-29 19:04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且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13] - 非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担保执行 - 对外担保获批后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等条款[15]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更需按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审批权限报批,经批准后重新订立,原合同作废[16] - 公司应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报告借款情况[23] - 公司财务专人监控被担保人义务履行情况并统计担保信息[24]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25] - 公司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对应数额反担保[29] -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或债务转让,公司不再担责[31][32]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并通知公司披露[41] 其他规定 - 收购和投资时审查对方对外担保情况[21] - 发现被担保人未按时还款等情况,财务及时报告董事会[24] - 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