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炬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将在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陈 波 郭峻峰 刘晓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