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锦天城关于炬华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杭州炬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华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激励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1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炬华 科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杭州炬华科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