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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在线: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404
中文在线中文在线(SZ:300364)2024-04-21 16:04

投资决策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从事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独立董事发表意见[7] - 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7] - 证券投资额度或衍生品交易中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 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5] 文件提交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8] -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至少披露投资概述、内控制度等内容[9] - 已交易衍生品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0] 项目检查与止损 - 公司内审部每半年度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全面检查并报告[12] - 公司应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6] 投资处置 - 处置风险投资前需指定负责人分析论证并上报董事长[16] - 董事长按决策权限将风险投资处置提交审议批准[16] - 财务中心要对处置的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16] 信息保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 违反制度责任人将受公司处分甚至法律处罚[18] 适用范围与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行为[18] - 控股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进行风险投资[18] - 参股公司风险投资影响业绩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