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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创意信息创意信息(SZ:300366)2023-09-20 18:4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和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则第五、六、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