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范围 第四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 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的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