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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8月)
创意信息创意信息(SZ:300366)2024-08-27 16:1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8]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重复开展选聘工作[8] 选聘规则 - 每次选聘最长有效年限为2年,聘期一年可续聘[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提议与评估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议聘请议案[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 文件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改聘与更换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其他规定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董事会应及时报告相关处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