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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创意信息创意信息(SZ:300366)2024-08-27 1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6] 公告文件要求 - 公司公告文件应通过符合条件媒体对外披露,公告(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加盖董事会公章并向交易所报备[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9]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0] 豁免与暂缓披露 - 信息属国家机密等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存在不确定性等可暂缓披露[10][11] 禁止行为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用新闻发布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1] - 与特定对象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11] 子公司事项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制度[1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5] - 董事、监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中期报告符合条件需审计[18]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多项文件[18] 特定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预计数据无法保密或业绩泄露等应披露业绩快报[23]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披露修正公告[23] 交易事项披露 - 公司应披露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披露[25]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达3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32]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其他事项披露 -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知悉时及时披露,其后每月披露进展并进行风险提示[39]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9] 方案实施公告 -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方案实施公告[36] 异常波动公告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3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41]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批[42] 重大信息报告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起草披露文件[43]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组织[45]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涉及股权变动等应披露事项[46]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49]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部门保密第一责任人[49] 沟通活动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等活动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否则应立即公开披露[50]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52]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等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要求赔偿[54] - 公司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秘可建议处罚,相关人员连带赔偿[5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报告违规人员处理情况[5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依后者[5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