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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创意信息创意信息(SZ:300366)2024-08-27 16:11

财务资助审核 - 对外资助需财务管理中心审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2,4]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4]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2] - 超募资金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资助[5] 特殊情况审议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资助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4] 资助管理 - 资助应签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5]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12,13] 披露与责任 - 披露资助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特定情形及时披露[8,9]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制度说明 - 制度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