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5]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9] 会议举行条件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16]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17] 关联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需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17] 董事回避表决 - 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9] - 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9] 暂缓表决情况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19] 会议记录 - 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20] - 决议说明同意、反对、弃权票数[21] 董事责任 - 签字负责,异议记载可免责[21] 会议纪要与确认 - 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2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签不说明视为同意[21]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21] 档案保存 - 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2] 规则生效 - 作为章程附件,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并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