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2] - 修订后章程新增设立党组织及开展活动相关规定[4] 股东大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0][11] 董事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7] 利润分配 - 若营收和净利润较上年均增长30%以上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董事会可提股票股利方案[19] - 公司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9]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3] 其他 -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监事人数不超监事总数二分之一[18] - 监事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 章程变更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