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 - 2021年1月12日股东大会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1年1月14日授予316名激励对象3954万股限制性股票[12][13] - 2022 - 2024年多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23] -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178名,需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6]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为400,628.61万元,2020年为164,211.47万元[27][2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实际达成率为61%,归属系数为0.61[28]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15日以总股本363,853,87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合计派109,156,161.30元[18] 归属与作废 - 14名激励对象离职,45.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2] - 299.6370万股因业绩考核不得归属作废失效[32] - 2.1759万股因个人考核未能完全归属作废失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