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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超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413芒果超媒(300413)2024-08-21 18: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选聘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0]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聘任期限限制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0] - 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改聘与更换要求 - 当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3]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16]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相关责任人[18]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追责[18]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若分包转包等严重违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