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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300416苏试试验(300416)2023-08-25 19:11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大会解除其职务,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 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