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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300416苏试试验(300416)2024-03-28 19:21

信息披露媒体与时间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深交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媒体,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4] 披露流程与人员职责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6]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6]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核后披露[17]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公告、报送监管局、归档等流程[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并核实回复[18] - 公司相关部门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事会秘书审核[19]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工作及与交易所联络等事务[21] 检查与监督 - 董事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对公司实施制度情况自查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23]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实施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检查情况[25] - 监事会对外披露涉及检查公司财务等情况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董事会[26] 资料保管与借阅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十年[29]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至迟一周内归还,董事会秘书可随时要求归还[29] 特定对象与信息公平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33]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2]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向特定对象活动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34] 保密与审计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38] - 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为一级保密信息[38]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定期报告发布前十五日完成财务报表内部审计[42]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并制订接待计划[44] - 接待投资者应按计划执行,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须一人负责[4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需投资者签署承诺书,否则取消活动[44] - 投资者关系活动陪同人员应遵守信息披露和保密原则[45] 重大信息泄露与问询 - 若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关注股价波动并及时披露[4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三日内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4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要求时间内回复问询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问询,答复意见需签字盖章[4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答复意见整理分析,涉及披露按规定履行义务[4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问询相关书面材料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49] 其他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51]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52]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按类型及时处理,涉及披露及时履行义务[52]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58]